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第七章 机车调度管理第一节 基本任务 第一条 机车调度工作必须坚持集中统一指挥,实行总公司、铁路局、机务段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各级机车调度实行逐级负责制,下级调度必须服从上级调度的指挥,机车乘务员及机务行车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机车调度的指挥。 第二条 机车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执行运输组织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列车运行图、基本机车周转图确定的各项技术标准,正确编制和执行日(班)计划机车周转图,提高机车运用效率。 (二)坚持集中统一指挥,加强与行车有关调度的密切配合,按图组织均衡开车;合理安排和掌握机车乘务员的工作时间,防止机车乘务员超劳。 (三)对直达特快、直供电、双管供风旅客列车重点掌握;及时协调、处理日常运输生产中的有关问题,准确掌握机务行车安全信息。 (四)协调跨铁路局、机务段机车运用,确保运输畅通。 (五)掌握救援列车动态,发布救援列车跨铁路局出动的调度命令。掌握回送机车动态,办理备用机车的加入和解除。 (六)分析机车运用效率指标、运输生产任务完成和机车乘务员超劳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 (七)深入现场、添乘机车、熟悉情况,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指挥水平。 第二节 人员配备 第三条 机务段机车调度员应从现职优秀司机中选拔产生,铁路局机车调度员应从机务段机车调度员、机车运用工作人员或现职优秀司机中选拔产生。初任机车调度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铁路局机车调度员的任免和调离,必须征得机务处的同意。各级机车调度员须定期培训,且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 第三节 职责范围 第四条 总公司机车调度: (一)指导铁路局机车调度工作,积极采用网络信息技术,提高机车调度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快机车周转。 (二)掌握总公司机车动态,重点掌握跨局机车交路的机车使用情况,协调、处理铁路局分界口机车运用及回送等相关事宜,督促分界口机车供应和运输畅通。 (三)掌握铁路交通事故、设备故障概况并及时报告;发布跨铁路局使用救援列车的调度命令;掌握各铁路局实际运用机车超、欠供应台数,提出考核建议。 (四)认真分析总公司机车运用指标和运输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按月进行通报;负责长期备用、封存机车的加入和解除。 第五条 铁路局机车调度: (一)正确编制、组织实施日(班)计划机车周转图,与行车有关调度密切配合,安排好机车与列车的衔接,组织均衡开车,分阶段绘制实际机车周转图,提高机车周转图兑现率。 (二)随时了解掌握列车运行情况,遇有问题及时协调、处理、汇报。机车发生故障、事故等情况时,应及时按规定报告并通知相关铁路局。 (三)掌握和交换机车乘务员工作时间和驻外公寓休息时间,防止机车乘务员超劳。每月统计、分析、上报机车乘务员超劳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根据机车检修计划,组织检修机车按时入厂、段检修,掌握机车检修进度,及时投入运用;掌握铁路局管内机车、救援列车动态,处理机车工作种别的变更、短期备用机车的加入和解除;及时安排机车回送,掌握回送机车进度并及时上报。 (五)认真分析全局机车运用指标完成情况,提供机车运用分析材料;建立机车配属、供应、使用考核等相关报表。参加机务处日常交班会,汇报机车运用情况。完成机车运用效率分析。 第六条 机务段机车调度: (一)负责全段机车运用集中统一指挥;负责接收铁路局的日、班、阶段计划,及时下达到相关派班室,合理安排机车供应,并组织兑现,编制实际机车周转图。掌握机车乘务员工作和休息时间,防止机车乘务员超劳。 (二)负责运行揭示调度命令的接收和复核,LKJ临时数据文件编辑、核对、模拟和审核等工作,并按规定下达到各派班室。 (三)保持与铁路局调度及有关站、段的密切联系,随时了解列车运行和机车使用情况,指导机车乘务员正确处理行车中发生的问题,确保列车安全正点;及时处置运输生产中突发性问题,遇发生铁路交通事故、设备故障和重点列车运行晚点等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迅速上报。 (四)掌握机车运用、整备、检修动态,及时变更机车工作种别,按检修计划及时扣车;掌握行车安全装备软件升级、数据换装动态;掌握出入厂(段)回送机车动态;掌握救援列车动态,按救援命令及时组织救援列车出动。 (五)准确填记各种表报、台账。 第七条 机务派班室调度: (一)根据日、班、阶段计划,制定机车乘务员出乘计划,负责机车乘务员派班;接收有关文电、通报,办理机车乘务员请、销假手续。 (二)审核机车乘务员出乘条件,传达注意事项,指导出勤机班制定安全措施,提出指导意见。发放、核对运行揭示调度命令,办理交付机车乘务员携带IC卡LKJ临时数据的录入,收、发司机手册、添乘指导簿、司机报单、司机携带列车时刻表、运行揭示、施工行车安全明示图等行车资料。 (三)了解退勤机班途中运行情况,分析退勤机车乘务员LKJ运行记录数据,对查出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指导退勤机车乘务员认真填写有关报告。收集、记录有关行车信息,及时按规定程序汇报。对机车迟拨、列车晚点、超劳及机车故障等情况分类做好记录。 (四)准确填记各种表报、台账。 第四节 机车调度室、机务派班室的设备设施 第八条 各级机车调度室、机务派班室应建立完善的机车调度、运用及安全综合管理、监控信息分析数据处理系统及网络化办公系统。机车调度系统须接通列车调度系统,铁路局间机车调度系统按机车担当交路区段开放机车周转图信息,满足总公司、铁路局、机务段间机车调度互联互通的功能需求,按权限实现信息共享。 第九条 铁路局调度所、机务段机车调度室、合署办公点、机务派班室须实现计算机联网,日(班)计划及调度命令的下达、运行揭示的传递采用网络传输。计划和实际机车周转图采用计算机编制、绘制。 总公司、铁路局、机务段机车调度室须设置独立的办公网络邮箱;机务段机车调度室、机务派班室应配备计算机、具备录音功能的电话、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和照明、取暖、降温等设备;派班室还应配备测酒仪、LKJ临时数据模拟操作和检验设备、运行揭示栏及机车运用计划、乘务计划、机车动态、机车乘务员动态、技术资料、天气预报查询、显示等相关设备,逐步推广使用机车运行动态信息系统,实现调度指挥信息化。 第十条 机车调度室、机务派班室应配备下列资料: (一)《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铁路机车操作规则》《铁路运输调度规则》《铁路机车调度规则》《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机车统计规则》《铁路救援列车管理办法》《行车组织规则》《LKJ操作使用手册》以及与行车有关的规章、命令、文件、电报等。 (二)机车周转图有关技术资料。 (三)《段细》、列车操纵示意图,救援列车编组和停放位置等。 (四)根据需要设置相关台账。 第五节 机车调度命令 第十一条 总公司、铁路局机车调度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发布调度命令: (一)机车及救援起重机配属、调拨、回送、助勤、出租、报废。 (二)过段及变更机车工作种别。 (三)备用机车的加入与解除。 (四)动用救援列车或救援起重机做非救援工作。 (五)布置日(班)计划机车周转图。 (六)发布事故通报。 (七)根据上级要求,布置其他有关机车运用等工作。 机车调度员应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准确判断后下达调度命令。各级机车调度之间的命令传递必须执行签认(复诵)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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