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公司党组部署,沈阳铁路局积极稳妥启动铁路局公司制改革。为引导干部职工正确理解改革、积极支持改革,在全局开展了铁路局公司制改革专题宣讲。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行动,按照局党委印发的宣讲材料,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宣讲、科室干部深入一线面对面向职工宣讲。” 2017年10月20日,沈阳铁路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题为《沈阳铁路局全面开展铁路局公司制改革宣讲》的文章披露了上述沈阳铁路局公司制改革进展方面的信息。 文章提到,锦州站、丹东站党政正职带头面向各级干部宣讲,重点讲清公司制改革“为什么改、改什么、与干部职工有什么关系”等问题,真正让干部职工明白公司制改革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真正理解支持改革。 “通过宣讲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对铁路局公司制改革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纷纷表示,改革是大势所趋,我们必须正确理解改革,全力支持改革,共享铁路改革带来的红利。”上述文章最后说。 沈阳铁路局是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18个铁路局(公司)之一,位于东北路网的中南部,南与北京铁路局相依、北与哈尔滨铁路局毗邻,东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铁路相接。 事实上,沈阳铁路局开展铁路局公司制改革宣讲是中国铁路总公司推进18个铁路局(公司)公司制改革的一个部分。自今年9月以来,多个铁路局公司制改革全面启动的消息陆续对外公开。 根据铁路系统近日公布的官方材料,此次公司制改革之后,各铁路局将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为由总公司出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分别设立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经理层作为执行机构,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确定的进度目标,铁路局公司制改革2017年11月底前依法组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年底前完成公司制改革, 2018年起全面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运行。 “推进公司制改革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2017年9月17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在北京召开了党建暨公司制改革工作会议。 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副书记甄忠义近日在多个铁路局推进公司制改革大会上均强调,这次会议是“加强总公司党的建设,推进公司制改革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据《人民铁道》报报道,公司制改革工作会议上,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刘振芳对铁路局公司制改革方案进行了解读,“沈阳、太原、呼和浩特、武汉、济南、上海、南昌、昆明铁路局和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党委就党建工作做了交流发言,其他铁路局党委做了书面交流。18个铁路局(公司)就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抓好党建和公司制改革工作做了表态发言。” 中国铁路总公司2013年3月成立之后,原铁道部对所属18个铁路局(含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青藏铁路公司)、3个专业运输公司及其他企业的权益作为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国有资本。 “要积极稳妥、周密细致地推进公司制改革,构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铁路现代企业制度。”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陆东福在会上强调,“推进公司制改革,是铁路系统坚决向党中央看齐、听从中央号令、体现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的具体行动,是消除制约国铁发展的体制弊端、实现从传统运输生产型企业向现代运输经营型企业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推进这一改革,既为铁路发展搭建了新平台,注入了强大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创造了难得历史机遇,也提出了严峻挑战。全路要充分认识实施公司制改革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切实把这项改革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 陆东福还指出,“要牢牢把握公司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坚持国家铁路的基本定位,坚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不动摇,坚持处理好国家和国铁企业的权责关系,坚持党对国铁企业的领导,坚持以确保铁路安全稳定为前提,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抓好公司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快构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以制度建设带动机制建设,推动形成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决策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推进公司制改革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距离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对外发布关于“机动式”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不到一个月时间。 2017年3月6日至4月5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中共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进行了“机动式”巡视。今年6月10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向总公司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随后,今年8月25日,《中共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关于“机动式”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外发布。 针对中央巡视组点名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不够到位,推进中央深化铁路改革等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等问题,《通报》指出,“(中共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企改革的部署,以年内基本完成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为目标,党组研究形成了总公司公司制改革方案和改制后公司章程建议方案,待批复后实施推进。研究制定了铁路局公司制改革指导意见和改制方案示范文本,今年内基本完成。” 《通报》发布不到一个月时间,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司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之后,南昌、南宁、昆明等铁路局公司制改革全面启动的消息陆续通过官方渠道对外公开。 由传统运输生产型企业向现代运输经营型企业转变 “就铁路而言,总公司成立以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在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推进企业化和市场化经营、加强和改善党对国铁企业的领导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无论是加快市场化改革步伐,实现企业市场化经营,还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不断深化劳动用工、收入分配、人事制度改革,都需要新的制度机制作支撑,加快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在铁路局公司制改革正有序推进之际,在《南宁铁道报》微信公众号10月20日发布的“铁路局公司制改革问答”(以下简称“《问答》”)材料,如是回答“为什么要实施铁路局公司制改革”这一问题。 “通过公司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能够有力促进由传统运输生产型企业向现代运输经营型企业转变,从而推进铁路事业步入持续健康发展轨道。” 《问答》指出。 另外,《问答》还对铁路局公司制改革涉及的改制后新组建的公司如何治理、职工劳动和社保关系如何接续、改制形式和公司名称、改革进度目标、推进改革的保障措施等问题作出了详细的回答。 根据《问答》,铁路局公司制改革后,“现有职工全部进入改制后公司,新公司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在铁路局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在改制后公司的工作年限。相关的社会保险、企业年金以及住房公积金关系变更至新公司。” 公司治理方面,《问答》指出,“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铁路局改制后不设股东会,由总公司行使出资人职权。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按规定设立公司党委会,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依法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在领导体制方面,改制后的公司坚持党的领导,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制。在决策机制方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后,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运行,将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充分发挥党委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核心作用以及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 铁路局改制形式和公司名称方面,《问答》指出,“铁路局改制为总公司出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总公司按照工商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铁路经营管理实际,并考虑名称的历史延续性、品牌效应,确定铁路局改制后的公司名称。” 近日,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改制后的新组建集团公司已相继亮相。 铁路局公司制改革的进度目标方面,《问答》指出,“总公司党组确定铁路局公司制改革2017年11月底前依法组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建立公司运行机制,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年底前完成公司制改革,加快构建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2018年起全面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运行。” 为确保这次涉及面广、时间紧迫的铁路局公司制改革顺利如期完成,“总公司改革和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铁路局公司制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企业改制重组工作推进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铁路局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公司制改革领导小组,协同推进改革和安全、稳定、党建工作。”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上述《问答》还指出,这次铁路局公司制改革之后,维护铁路“一张网”,坚持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维持现行18个铁路局的布局模式、保持“总公司—铁路局—基层站段”三级运输管理构架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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